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“十年禁渔”的重大决策部署,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,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,聚焦“长江禁渔”关键环节,以渔具销售市场为重点,开展了一系列精准有力的专项整治行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一、 提高政治站位,周密部署强责任
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深刻认识到长江禁渔工作的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。局党组高度重视,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,明确了以渔具销售、餐饮服务、广告宣传、网络交易等为重点的整治领域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、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,统一思想认识,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,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。
二、 聚焦销售源头,精准监管出重拳
渔具是实施捕捞行为的直接工具,管住销售源头是禁渔工作的重要一环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,对辖区内所有渔具生产、销售单位(含网店)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和常态化巡查。
- 严查禁用渔具: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电鱼、毒鱼、炸鱼设备以及“绝户网”、地笼网等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禁用渔具的违法行为。对发现的违规产品,依法予以查封、扣押,并追溯源头。
- 规范经营行为:要求所有渔具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确保产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。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“长江禁渔”相关宣传海报和承诺书,自觉不销售禁用渔具,不向禁捕区域销售任何捕捞工具。
- 强化网络监测:运用技术手段,加强对电商平台、社交平台上本地渔具销售网店的监测,及时发现和处置销售违规渔具、发布非法捕捞方法信息等线上违法行为,切断网络销售禁用渔具的链条。
三、 强化执法联动,形成监管合力
为确保整治效果,市中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加强与农业农村、公安、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。多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,对重点水域、重点市场、重点路段进行突击检查,形成了“水上不捕、市场不卖、餐馆不做、群众不吃”的全链条监管高压态势。对涉嫌犯罪的案件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,达到“查处一起、震慑一片”的效果。
四、 广泛宣传引导,营造共治氛围
坚持执法与宣教相结合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发布消费警示、利用新媒体平台、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长江禁渔的重大意义、政策法规和禁售禁用渔具的种类。一方面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、使用禁用渔具和非法渔获物;另一方面教育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、支持和参与长江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。鼓励群众通过12315等渠道举报相关违法行为,构建社会共治格局。
五、 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禁渔成果
为防止问题反弹,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注重经验,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将渔具销售监管纳入日常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重点内容,实施动态管理。对曾经存在问题或位于重点区域的经营户,增加检查频次。推动行业自律,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,引导经营者自我约束、规范经营。
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,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在“长江禁渔”特别是渔具销售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亮出了锋利的“市场监管之剑”。目前,辖区内公开销售禁用渔具的现象已得到根本遏制,经营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,市场秩序持续向好,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、打赢“十年禁渔”持久战贡献了坚实的市场监管力量。下一步,该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坚持常抓不懈,确保“禁渔令”在乐山市市中区落地生根、取得长效。